| 事项名称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事项编码 |
113204020141155541432ZZ19021000 |
| 服务时间 |
工作日夏令时(5月-9月):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冬令时(10月-4月):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 |
0519-69661017 |
| 服务成果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 设定依据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3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正) |
| 委托条件 |
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
| 收费性质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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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资格要求 |
006,005 |